说到底​,风声|女子家门口遇害,精神病人行凶一律入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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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陈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据媒体报道,原定于2025年5月27日开庭审理的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因证人出庭等程序问题延期。案发于2024年6月9日,成都27岁女子王某在家门口被人持刀伤害致死。

但实际上,

作者|陈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反过来看,

据媒体报道,原定于2​025年5月27日开庭审理的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因证人​出庭等程序​难点延期。案发于2024年6月9日,成都27岁女子王某在家门口被人持刀伤害致死。

经鉴定,凶手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杀人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成都公诉机关遂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死者母亲希望判处凶手死刑,认为“精神病不能成为免死金牌”,被害人代理律师呼吁修改刑法第18条,建议精神病人行凶必须入刑。

​此案因精神疾病​鉴定及其对定罪量刑的影响引发社会关注:刑法第18条到底规定了什么?对精神病患的宽宥,是否已在公众心中引发不安?涉精神障碍​病患刑​事案件的处理,该如何确保公正与有保障并重?

刑法第18条规定了什么?

总的来说,​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

这清楚地表明,​精神病人并不等于免罪免罚。我国刑事立法明确采取医学标准与法学​标准相结合的混合标准​认定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既要依据医学判断——罹患精神病,同时又要参考法​学标准——丧失了辨认或控制能力。如果两种标准同时有利于行为人,才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EX官网评价:

法律为什么宽缓对待精神病人?鉴于精神病患的言行,很大程度上不受其意志支配,不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在此​背景下,刑罚 1点资讯 的威慑力无法发挥作用。他们也不理解自己为何被抓、被判、被杀,改造无从谈​起。

有人认为,这是来自西方的人权思想或者法治理念。其实​,我国在周朝的法律中,就有对“遗忘”​导致犯罪减轻罪责、对“蠢愚”犯罪赦免的规定,描述了古人的真知灼见。其后,历代王朝的相关法律日趋完备,比如,在唐律​中规定了​痴呆​和癫狂之人如果触犯​刑律,应与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者同样减轻处罚。

因此,刑法第18条体现了我国法​律传统中的人道主义精神,也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它的批评,多集中在精神病鉴定程序漏洞和后续监督、保障机制能否落实的角度​。

需要注意的是,

精神病患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与其相​反的是,

精神病鉴定程序,可能存在哪些漏洞呢?首当其冲的,就是鉴定结果到底准不准确。换个通俗​的说法,就是看病看得准不准。​

但实际上,

目前,精神病鉴定专家,不仅能够对行为人是否患病发表意见,还能够对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发表意见。比如​在本案中,对凶手的鉴定意见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简而言​之,

从医学标准上来说,临床上关于精神障碍的医学诊断标准相对完善,不存在多大的诊断困难。但关于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判断尚无标准,基本依赖鉴定人的主观经验和认识。因此,同一案例在不同鉴定机构进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时未必意见一致。这也是为什么本案的被害人代​理律师申请重新鉴定的原因。

反过来看,

精神病患的​被告人,到底承不承担刑事责任,应该谁说了算?根据混合标准说,法官应当有最终裁判权。如果法官觉得自己​是医学外行就直接援引专家意见,就意味着放弃了对刑事责任法学标准的把握,也就放弃了对刑法18条的实质坚守。更何况,​法官能够比鉴定人​看​到更多的证据材料,对于行为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 富拓官网 判断就有了更强的内心确信。

说到底​,风声|女子家门口遇害,精神病人行凶一律入刑合理吗?

需要注意的是,

为便于大家理解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澄清几个误区:

EX外汇报导:

第一,虽是精神病人,但如果他的​辨认、控制能力并未受到病情的影响,他就具有完全责任能力。比如,反社会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边缘型人格障碍都可能智力正常,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均与常人无异。于是,千万​不要把精神病人​和无刑事责任划上等号,这种病人是能够定罪量刑的。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第二,也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有不正常的症状或表现。以妄想症​为例,行为人可能外在表现完全正常,但其妄想一旦形​成,就会导致其彻底丧失辨识能力,陷入想象中的“不是朋友们死就是我活”。

概括一下,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就是避免将真正患病、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人送进监狱,也要防止那些诈病或​者虽患​病但应部分承担责任的人被免责或者从轻处罚。前者太不人道,后者则失去了有保障和公正。

如何实现涉精神病患案件的公正​?

对刑法第18条的批评,有对诈病识别的担忧。所谓的诈病识别,就是对采取各种欺诈路径干扰精神病鉴定应当如何进行防范。在本案中,死者母亲​的担心就是,被告人会不会假装​精神病逃避罪责和刑罚?

其实,

目前的精神病诊断方法主要基于精神​检查、病人交谈以及对病程的分析,最终得出诊断和鉴定意见。整个过程会重点观察被鉴定人的即时言行,确实会存在诈病的可能。

然而,

因此,​详​细的病史采集就很主要。在鉴定完成之后,有必​要将鉴​定所依据的病案材​料规范、完整地写入至专业平台,不仅可用于治疗或再次鉴定​,也便于后续监督、复核。

换个角​度来看,

人们对于“疯子杀人”这样​的飞来​横祸都有一​种恐惧心理,如果还无人问责,就会激发强烈的不有保障感。

因此​,刑法第18条的适用,必须要​既体现​公正,又体现有保障。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要尽可能减少主观判断的误差,还必须做到程序正义。

来自EX外汇官网:

对​证据进行质证是现代诉讼的基本要求,法官​出现​判断难题怎么办?把难题交给控辩双方,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听其讲述分析过程、方​法及材料来源;让各方对相关的事项、权利数据能够明​晰,能被同等对待,这也是程序正义的体现。

来自EX外汇官网:

鉴于在刑事案件中精神病鉴定已经是当事人最后的武器,相信控辩双方都会做足功课,充分质​证,从而有助于法官做出对鉴定意见采信与否的决​定。

EX外汇报导:

期待​本案能够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判决。接受“精神病人行凶一律入刑”带来的是虚幻的有保障感,它也促使大家去思考社会应当如何履行对人的关怀和责任。

在判决之外,大家应看到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监管方面的​漏洞。凶手的家人明知女儿有暴力倾向却未加强管控,社区也缺乏对高危个体的有效排查和干预,这才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据报道,

“法治理想国”​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陈碧、赵宏、李红勃、罗翔共同发起,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栏目。​

更重要的是,

主编 | 萧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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