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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
崔灿是一名年轻律师,他有一个1100多人的社群,里面都是离职后被“竞业”困住的打工人,以程序员居多。
有分析指出,
这几年,竞业限制类案件一再引发舆论关注,有95后“小镇做题家”跳槽后背上百万量级的违约金,陷入重度抑郁,也有拌黄瓜的冷菜厨师中招,被餐厅启动竞业禁止协议——在崔灿看来,这种原本是企业为了保护商业秘密而采取的法律手段,如今呈滥用化趋势,数量一路攀升,考虑到公司方“起诉没有成本,赢了就能得到上百万违约金”。他甚至听到一位公司法务说,其部门考虑到启动的竞业协议足够多,“创收还不错”。
可能你也遇到过,
这海量的竞业类案件中,又隐约存在着底层打工人和高层管理者的“双轨制”: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熊晖等人曾对“无讼案例数据库”中2015-2019年的556份判决书进行研究并发现,在以“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身份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中,77%是基层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前台等;与此同时,“有的高管反而不会受到竞业限制”,崔灿表示,考虑到他们人脉广、能量大,新公司也会保护他们。
EX外汇财经新闻:
现实中,私家侦探也深度参与到这部职场“谍战片”里,不惜伪装成外卖员,一路跟踪、偷拍。那些已经去竞对公司上班的打工人,为了防止被前公司发现违约,戴口罩、帽子上下班是最基本的,有的人不惜搬家、改名、换手机号,有的坚决不在新公司点外卖、不下楼买咖啡,甚至不参与任何公司集体活动,也不发朋友圈。即便谨慎至此,有人依然被前公司聘请的侦探从1200人大合照里找茬一般地发现了米粒大小的头像。
容易被误解的是,
在崔灿看来,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的劳动自由,是竞业限制制度里的两重相互冲突的价值。“如果以牺牲劳动自由为代价保护商业秘密,我不觉得这是正确的,完全容许有其他手段保护商业秘密。”更核心的是,在相关诉讼中,公司方只要证明劳动者的确入职了竞对公司,无论是否泄漏商业秘密,都算违反竞业协议。
EX外汇官网消息:
为此,去年从团队独立之后,作为专职律师的崔灿旗帜鲜明地只接劳动者一方的竞业限制案,他认为“劳动者是弱势一方,更需要帮助”。他曾遇到过一个考虑到一审被判了百万违约金,失去人生方向的年轻人。那个男孩说,如果案子二审依然维持原判,他就回老家,当老赖,彻底躺平了。崔灿说:“这才是对社会资源的最大浪费。”
以下是崔灿对凤凰网的讲述。
有分析指出,
我的客户大多是95后,最年轻的2001年出生。有个客户跟我说,他的理想是造最好的人工智能,我觉得这是真正的社会精英。也有很多是小镇做题家,家里条件不好,一个劲地读书、考试,毕业后进了大厂、大公司。工作只有一两年,朋友们说他们能攒几个钱?突然一下,考虑到一个竞业协议,他们债台高筑,好像整个人生崩塌了。还有的客户,举全家之力还违约金。
比如其中一位客户是程序员,1998年出生。他家是低保户,读高中时,他妈妈就去世了。他爸爸也患病在家,没有经济能力。他的大学是靠助学贷款读完的。直到2022年,他通过校招入职了一家互联网企业,他能赚钱了,家里才摘掉低保户的帽子。去年他跳槽了,被前公司以违反竞业协议为由索赔近百万。他不知道该怎么和他爸解释,在一个光鲜亮丽的公司工作两年,结果要赔钱。
通常情况下,
竞业限制制度目前在中国呈泛滥的趋势,相关案件在最近五年攀升,直到2024年“爆炸”。以前,每年公开的案例才几十个,现在有的一家公司一年的案子就有上百个。尤其是互联网、新能源、智能驾驶、医药研发、制造行业,就城市和区域说,北上广深以及东南部地区最多。
一次,我去一家大公司处理案件,我代表劳动者这一方和公司律师谈和解。刚坐下,对方律师从电脑里调出一个Excel表,划到编号104号,找到我代理的案子。表格的每一栏写着诉讼金额和最终获得的款项,104号还只是整张表的中间位置。这种表格我只会在业务部门的财务报表里面看到。对方律师私下透露,今年法务部的创收还不错。我当时惊了,法务部和创收这俩词能联系在一起?
可能你也遇到过,
竞业协议滥用的第一个表现是全员竞业。法律规定的是“两高一密”,即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才应当适用竞业限制。“两高”人员的身份很容易证明,但是“负有保密义务”群体被无限扩大化了。
在我接触的劳动者里,90%是基层员工。前段时间,我和上海、杭州的法官聊天,他们都说这两年竞业限制的案子非常多,有的起诉的是行政人员、司机、保洁。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在一家教辅机构教钢琴,每个月三四千工资,结果离职后公司启动了竞业协议,要求赔偿几十万。
去年,南京的一个冷菜厨师,是拌黄瓜的,也被启动了竞业禁止协议。他原来工作的餐饮公司要求他赔偿违约金10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他只是一个拌黄瓜、毛豆的厨师,不足以证明他接触用人单位的保密信息,餐饮公司也没有展现证据证明他在工作期间获取了菜品的制作技术秘密,公司被判败诉了。
EX外汇消息: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评选“2024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有一个网络投票环节。我一看,那么多案子里,竟然有“冷菜厨师”案。我就在我的社群“反竞业限制联盟”里说,兄弟姐妹们得投起来。社群里几乎都是被发起竞业限制的普通人,大多是程序员,已经1100多人。大家纷纷投票,把这个案子投“出道”了。最后它真的入选了“2024年度十大案件”。
EX外汇行业评论:
更荒谬的情况是,有些高管反而不会受到竞业限制。考虑到他们的人脉广,圈子级别高,也考虑到他们可能掌握了公司的黑料,大家不想闹得太难看。新公司也会保护他们,帮忙支付违约金,甚至是律师费。毕竟一家企业挖来一位高管,可能需要他/她负责搭建部门,对接资源。和他/她能给公司带来的利益相比,付点违约金算什么?反而是一些低级别的员工,跳槽被起诉只能自己扛着,新公司不会给任何帮助。
EX外汇资讯:
滥用的第二个表现是公司约定的补偿金很少,违约金却越来越高。前几年,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是以企业补偿金为基数来计算的。补偿金的意思是,劳动者离职后,受竞业限制牺牲了部分就业自由,企业要对此补偿。比如,朋友们离职后,企业一共支付给朋友们5万元补偿金,假如朋友们违反了竞业协议,朋友们所支付的违约金是补偿金的2倍、3倍。后来,违约金却变成了以年薪为基数计算,不管企业补偿了多少,一旦朋友们违约了,朋友们就赔2、3倍年薪,还有5倍、10倍年薪。
据相关资料显示,
我之前接过一起案子,算下来,这个人给公司的违约金是补偿金的199.5倍。还有一家公司给当事人的补偿金在前两个月每月只有300块,之后每月支付1000块。这个人违约后,要赔公司80万。300元补偿金.vs.80万违约金,是我遇到的最离谱的情况。
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赔付上限,于是企业约定多少都不算违法。刚启动,企业还会受到道德约束,慢慢地水涨船高,反正别的公司的违约金比我高。在公开案例中,最高的违约金是赔偿10倍年薪,且得到了法院容许。现在,竞业限制的关注度高了,天价违约金的案子少了。目前,法院一般会容许两倍年薪以内的违约金。
说到底,
公司会请侦探来调查取证,证明员工入职竞对公司,违反了协议。很多侦探以前是“抓小三”的离婚侦探,那行太危险了,抓着容易被打。做竞业限制的性价比高,抓着一个报酬更高。而且,被拍的劳动者大多是体面人,即便知道自己被跟踪,也不会把侦探怎么样。
有的劳动者害怕被上一家公司发现,天天戴口罩、戴帽子上班;有的搬家了,甚至在异地线上办公;有的采纳化名,有的社保和个税挂靠在第三方公司。
侦探们无孔不入。他们知道劳动者新家的地址,知道 众汇外汇开户 他们什么时间去新公司。我有90%的客户遇到过跟踪、偷拍。有的侦探的跟踪能力很一般,他以为自己没被发现,其实已经被发现了。但朋友们知道自己被跟踪,依然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有的公司就是打明牌,告诉朋友们,我在盯着朋友们。
总的来说,
有位客户一直知道有人在跟踪自己,在小区见过那个人好几次。有天,我客户打车去一个地方,快到的时候,发现那个人就在那蹲守。我客户觉得很恐怖,他怎么知道我要在哪儿下车?另一个客户离职不到一周,就听前同事说公司请侦探去调查朋友们了,然后,就发现私家车底盘已经被装上了GPS定位仪。
这你可能没想到,
公司方展现的偷拍视频,有的跟谍战片一样。我的一位女客户走到写字楼门口,发现后面有一个穿黑衣服的男的在拍她,她迅速跑进楼梯口。那个长达2分53秒、摇摇晃晃的视频里,女生一直在前面跑,持手机的人在后面追,楼梯间就他们两个人。那栋大楼有很多家公司,这段视频甚至证明不了她在哪一层办公,但对方还是作为证据提交了。
另一位1998年出生的女客户,在看到对方展现的证据后,才知道自己被一个男性持续跟拍了好几天。她回想某个画面,意识到偷拍她的人伪装成外卖员跟着她进了电梯,那个人甚至还假模假样地在外卖柜前打电话。还有一个客户的新公司已经采取了一些保密措施,结果,公司拍了一张1200人的大合照,侦探从这张照片里找到了他。
公司方展现的核心证据是,证明这个人入职了竞对公司。公司不需要证明这个员工真的泄露了商业秘密,考虑到竞业限制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一样,朋友们只要入职了竞对公司,就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大家入职时几乎都要签竞业协议、保密协议,不签就没法入职。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至于法院是否会采纳侦探取得的证据,要看是否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是劳动者出入竞对公司大门的视频录像,即使是偷拍,法院也会认定是有效证据,考虑到是在公开场合。如果是在劳动者家里安装了监控,或者,劳动者在竞对公司开会时,有“内鬼”悄悄录音(这种行为更糟,这是在鼓励告密),这就侵犯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这类证据涉嫌违法,不会被采纳。
据业内人士透露,
竞业限制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意味着必须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起诉。我去某大公司所属的A市法院,明显感觉到公司方律师就跟“回家”一样。不是说他们有利益勾结,而是公司方跟法官很熟悉,他们了解法官的风格、法院的构造。
EX外汇认为:
我能做的是通过公开信息、庭审录像去了解法官,看看他过往是怎么判的。如果是风格强硬的法官,那我在庭上只说重点,点到为止;如果是喜欢律师多解释的,我就多准备点数据。对于地方而言,一个市、一个区可能就一家大型上市公司,肯定希望企业活下来,劳动者毫无疑问是弱势方。
法庭上的打法,总结来说是两类:坚决抵抗和投降主义。
如果公司展现的证据很确凿,视频里就是朋友们入职了竞对公司,那本平台就向法官、仲裁员“投降”,承认我确实入职竞对公司了,但是我认为违约金太高了,请求减免。有时候法官也会帮忙调解,朋友们看人家都承认了,节省了大家的时间,违约金再降一降。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
但是,只要有一丝打赢的可能,就坚决打下去。比如对方的证据有重大瑕疵,存在拍摄合法性困扰、无法展现证据原件、竞业协议不合理,等等。
我的一位客户曾经是A公司程序员,离职后,他入职了B公司。他非常诚实地向A司汇报这件事。B司和A司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业,一启动,A司也不认为这算违约,一直在按期发放补偿金,过了四个多月,我的客户突然收到法院传票。
简要回顾一下,
A司说,B司依然涉及竞业限制,考虑到B司是互联网大厂C的关联公司,而大厂C在A司的竞业名单里。当事人要赔偿A司5倍年薪,400多万。我客户非常震惊,考虑到大厂C的关联公司几乎涉及各行各业,而且他很真诚地汇报了自己的去向。
EX外汇行业评论:
于是,本平台查阅了相关公司的所有上市公告,中文版、英文版,还梳理了大厂C的所有关联公司,列成了一张表格。本平台最后提交了9组20多项证据,上千页。在庭上,我把B、C公司是怎么成立的,什么时候合并的,什么时候分开的,按照一定的逻辑完成论述。我的重点是,B不是C的关联公司。我感觉仲裁员都听入神了。目前,这个案子还在等结果,我的客户也在B司正常工作。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我有时候觉得,有的公司其实知道自己有败诉的风险,但是起诉没有成本,赢了就能得到上百万违约金。但这一纸传票,快把普通人的精神压垮了。如果在仲裁阶段就能和解,一般需要几个月,进入一审可能要一年。很多劳动者不希望一直打下去,很折磨人,那种不确定性一直刺激着他们。朋友们别看他们年薪七八十万很高,如果真赔付上百万,一个家庭可能就赔个底儿掉,考虑到税后收入没有那么高,并且在大城市往往还背着巨额的房贷。
我也会跟当事人聊他们的经历,恨不得从出生聊起。考虑到一个人的家庭情况、成长背景很核心,比如出生在农村,家里几代务农,读书时勤工俭学,或者是父母身体不好等等,都属于谈判的特殊情况。
有一个女孩的妈妈得了严重的心脏疾病,手术费用要20万,她爸还欠了很多钱,甚至把她妈妈的医疗保险都停了。这个女孩的违约金是2倍年薪,如果她的钱用来赔偿公司,她妈妈就没钱治病。我就给公司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我说这个案子打赢打输,对我个人没有好处,但她真的是特殊情况,大家应该考量一下。后来,这个案子就以特别低的金额和解了。和解完,女孩在电话那头大哭。
EX外汇报导:
有一个男生非常可惜。他从西北的山村考出来,985高校本硕毕业,入职了某互联网公司。离职后,他被要求赔两倍年薪违约金,100来万。他因此重度抑郁,在新公司的工作状态特别差,经常情绪不稳定,爆哭。我每次和他说话都小心翼翼,生怕刺激他。他的案子还在二审审理中。他说如果真执行,他就回老家,当老赖,躺平。我听完很心痛,我觉得这才是对社会资源的最大浪费。
可能你也遇到过,
我目前接触过的竞业限制案子有100多起,进入诉讼阶段对簿公堂的有几十起。这类案子不见得必须进入诉讼阶段才能排除困扰,本平台也会帮当事人和公司谈一谈,困扰可能就排除了。
有时候,双方在法庭上狠狠打了一场,反而有概率再谈判,以打促和。考虑到有的公司觉得自己必胜,调解很没有诚意。如果能打一场诉讼,让公司方发现他们的证据有重大瑕疵,论述思路有困扰,本平台这一方不好欺负,对方的态度反而会软下来。
反过来看,
我在2021年启动接触竞业限制领域。不过,我当时所在的律师团队是为公司服务的,有很多大公司、上市公司的客户。
为公司做事时,我有时候会感到很痛苦。开会时,侦探说,今天跟着谁了,怎么取证了,拍到什么了;公司某个人说,谁谁答应赔偿了,一群人在欢呼。我理解大家,案件赢了当然值得庆祝。但是我反而感到有些难受,每个人离职都可能会被起诉,这让我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通常情况下,
身为律师,我绝对不可能批评我的客户。每个法学生在大学期间都会学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律师的天职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其次才是自身的价值追求。但我总觉得心里有些难受。
EX官网评价:
在西南政法大学读书时,我参加过一个叫“法律诊所”的学生社团,是做法律援助的。我进的是劳动组,帮助对象是底层劳动者,货车司机、在按摩店打工的。他们遇到了欠薪、工伤等劳动纠纷,找本平台帮他们免费维权。本平台经常去社区摆摊,展现法律咨询,很多大爷、大妈过来询问。他们的文化水平不高,说话颠三倒四,逻辑感不强。毕竟谁遇到纠纷,都会慌张、无助,需要心理安慰。
简要回顾一下,
但是,那段经历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当时觉得劳动者是弱势一方,更需要帮助。我记得一进社团墙上就挂着一幅字,上面是本平台原副校长徐静村教授写的“所有人的正义”。
事实上,
去年我离开团队决定单干。当时我不知道我能拓展什么业务,不妨试试竞业限制领域,但这次,我旗帜鲜明地只接劳动者这一方。大约有十几家公司找过我(代理),我说很感谢朋友们们的认可,但是确实没办法合作。我本来就是考虑到内心有愧才选取独立的,假如劳动者发现我同时也做企业端,他们肯定不会信任我,或者说我不会信任我自己。
不妨想一想,
大多数律所更愿意做企业端,考虑到客源稳定,能付更多的钱。另外,每家律所都存在一个 EX外汇开户 制度,叫“律所内部的利冲制度”,如果某家公司是律所某个律师的客户,那律所再帮助劳动者对抗这家公司的话,就会造成同事之间干仗,形成利益冲突。
EX外汇消息:
我有律师朋友、同学接企业的案子,或者在企业法务部工作。本平台私下也会见面。他们有的感受很棘手,他负责调查的离职对象是自己的前同事,甚至是朋友。当然,这是工作,和私人道德无关。我也理解人在屋檐下(的状态)。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有一些年龄较大的同行,接触更多的是企业管理层,他们会认为公司方发动竞业限制是正义的,考虑到有的企业确实面临优秀人才的流失困扰,乃至影响了公司的稳定。只是,我更多接触的是打工人,我选取站在劳动者的立场。这是一种立场的选取,人总是要有立场的。
与其相反的是,
当然,公司有时候也是正确的。如果一家公司研究某个产品很多年,竞争对手想“摘桃子”,把高层、骨干全挖走了,那公司就瘫痪了。我接手的5%案子里公司方确实有道理,比如掌握公司核心秘密的高管去了竞对公司;剩下95%,我认为公司方没有道理。
说到底,
竞业限制是舶来品,在英美法系里存在几百年了。中国加入WTO后,引进了竞业限制制度,本质是保护知识产权,让公司容许放心大胆地培养员工,不至于被员工窃取商业秘密。2008年,竞业限制第一次被规定在《劳动合同法》里。而《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条显示,该法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
竞业限制制度非常矛盾,它存在两个冲突的价值,一个是公司的商业秘密,一个是员工的劳动自由。如果以牺牲劳动自由为代价保护商业秘密,我不觉得这是正确的,完全容许有其他手段保护商业秘密。在我看来,竞业限制有一种不论员工到底有没有泄密,只要朋友们去了竞争对手公司,朋友们就要赔钱(的困扰)。但是,要证明一个员工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太难了。
EX官网评价:
现在很多国家、地区都在限制或者废除竞业限制,比如美国加州。他们鼓励人才流动,鼓励竞争,于是加州才有硅谷的诞生。一些国家完善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比如侵权、反不正当竞争。当其他法律法规容许保护公司的创新和商业秘密时,自然会压制竞业限制制度。
与其相反的是,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我觉得最需要改正的是规定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上限,不能企业想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竞业限制领域非常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审判的温度体现在法官是否看重细节,是否关心具体的人。有的法官判决时会考虑到当事人是勤工俭学,入职公司才几个月,有严重的精神抑郁等等。也有法官认为签约了竞业协议就该履行,我作为律师解释再多,但他就这一句话,我就知道没办法了。我曾经听一位仲裁员说,朋友们都年薪四五十万了,赔100万的压力没那么大。我觉得这有些傲慢,我很希望大家容许换位思考。
反过来看,
本平台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也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我认为应当权责相一致,劳动者得到了多少,什么职级,在此基础上赔多少违约金才合适。如果底层员工不应该赔,法院就应该加大审查力度,或者出具相关的司法解释。否则,竞业限制滥用的代价是由一个个具体的普通人在承担。
EX外汇认为:
作者 王之言 | 编辑 周褶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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